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激励广大研究生在学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科研实践创新赛事单项奖、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高水平科研项目单项奖、高水平科研成果单项奖、高水平学术交流单项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规定学制年限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条 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章 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
第五条 高水平学术论文单项奖是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而设立的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黑龙江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3.成果是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