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2)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为成员,设联络员1名。具体工作职责:
(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根据各学科(类别)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
(4)审核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成立学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为成员。每个复试小组配备复试秘书一名。主要工作职责:
(1)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2)负责考生复试过程的具体实施,复试期间现场文字记录及录音录像;
(3)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三、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
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学术学位、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划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8 |
38 |
57 |
57 |
273 |
085701 |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
38 |
38 |
57 |
57 |
273 |
调剂要求: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参加调剂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我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一)审查内容
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附件1)、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2、考生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3、考生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及其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考生需提供学生证、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
5、个人简历:含外语能力、科研经历、实践经历等。
(二)审查形式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核查考生资格审查材料,采取“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核验。各招生专业复试工作小组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的措施对考生进行复试现场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请参加复试考生提前一天将复试资格审查内容要求的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清晰的PDF文件并命名为 “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503752862@qq.com。
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专业学位将根据调剂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具体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形式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专业采取线下复试。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钉钉做为备用平台。
(三)复试内容与分数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原理》专业知识考核(30分)
对学科相关知识掌握和利用能力考核(20分)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环境工程学》专业知识考核(30分)
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考核(20分)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50分
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表达等外国语运用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复试要求
1、复试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4、选择网络平台远程复试的专业,复试小组应集中选择独立安静的复试场所。提前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
5、采取网络平台远程复试的考生,要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的环境作为复试场所。复试过程中,不能有其他人进入复试场所。复试时要准备“双机位”,“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放置在考生正前方,建议选择笔记本电脑或者带摄像头的台式电脑);“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电脑或手机,放置在考生侧后方,能清晰显示第一机位屏幕内容);双机位同时登录复试平台。如使用手机作为复试机位,需将手机设置成不可接听来电,复试期间不可接打电话。考生应保持双机位正常工作,机位不正常时,在影响复试效果情况下要及时提醒考生修正。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复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七、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其他
(一)制定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及调剂录取细则、调剂通知、拟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按《黑龙江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