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面对镜头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视频文件。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为120%~130%,根据调剂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1.对复试导师组的要求:
(1)复试导师组采取在学校集中的方式,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选择学院会议室作为集中复试场所,提前对会场进行消毒工作,复试导师之间要保证间隔距离。
(2)复试导师组每组5名成员,1名秘书。
(3)复试成员提问清晰简洁,尽量不要超过复试规定时间。
(4)复试过程中,秘书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
(5)复试开始两小时前由复试领导小组随机抽取复试导师组。
2.对复试考生的要求:
(1)考生复试场所要选择独立、安静、无干扰的环境,复试过程中,不能有其他人进入复试场所。
(2)复试时要准备双机位,一个机位对准考生(建议选择笔记本电脑或者带摄像头的台式电脑),一个机位观察周围环境(建议选择手机或其他可移动联网设备)。复试开始前需要考生手持视频环视复试环境,保证复试房间只有一个进出口,关闭进出口后考生背对,防止其他人员进入。
(3)考生应保持双机位正常工作,机位不正常时,在影响复试效果情况下要及时提醒考生修正。
(4)复试后的试题属于秘密级,不能随意泄露,不能对复试环节进行录音录像。
(5)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两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
包括语言及逻辑表达能力1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1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2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外语听力口语的水平情况,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情况。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60分
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科研成果、科研创新及获奖等情况,考核考生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基础考试30分,能力考核30分。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复试时间和复试平台
(一)复试时间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3月24日开展复试。
化学工程与技术和资源与环境(环境污染治理)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3月23日开始,按照调剂考生情况复试分批进行,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平台
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钉钉做为备用平台。
请复试考生提前下载两个软件,安装好,每个软件需注册两个账号,复试过程中同时使用。
复试平台采取一用一备,主平台出现问题时,如果时间较短,恢复正常后,可以继续复试,扣除平台故障时间。网络故障时间较长不能修复的,可以更改复试时间以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主平台出现非网络问题时立即启动备用平台。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分×30%
复试成绩(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拟录取公示后方可录取。
(二)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其他调剂考生根据考生英语四六级通过情况、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以及相关学术成果,综合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择优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远程网络复试全程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前所有复试考生登陆腾讯会议候考室,复试秘书通过随机抽取软件为考生抽取复试次序。考生按照复试次序进入复试会议室,英语口语及专业基础考试题由考生现场回答抽取。复试秘书作为复试期间网络监控服务人员,做好网络调试、软件调试、复试全程录制工作。
(四)高度重视做好复试工作宣传解读和考生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
(五)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资格审查和复试材料的整理及复试过程的记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成绩上报到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并将相关材料于复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上交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存档。
九、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一)落实复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执行黑龙江科技大学教职工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员负责复试期间复试人员体温监测,若出现人员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二)坚持做好复试场所消毒工作。疫情防控员领取防疫物品,学习相关喷施消毒工作技术,对复试场所要进行开窗通风和消毒。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内容,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可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监督复议联系方式:0451-88036840。
黑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
2021年 3月22日